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想教育 > 理论园地 > 正文

梁家峰:从三个维度看现代大学制度建设2011-03-15    文字:内蒙古大学校长助理、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大战略任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确定的任务之一也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当前,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价值依托,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对我国高等教育带来的挑战,在尊重历史、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前提下,逐步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

  尊重历史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历史维度

  现代大学制度是以现代大学理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纵观中国或者西方大学的历史可以看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大学发展的必然。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

  一般认为,世界上所有的大学都起源于中世纪欧洲大学模式。欧洲中世纪大学在其特殊的社会环境下,确立了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民主管理、学科教学以及学位等级等一系列制度,成为以后大学制度的基础。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始于19世纪初由洪堡所创立的柏林大学。柏林大学一开始,就体现了与传统大学不同的新风貌。这一新风貌是伴随其更为深入的学术自由制度以及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等一系列新的制度的建立而出现的。正如美国学者梅兹所说,德国大学制度不仅传授知识,而且教授研究,这是它闻名遐迩的原因。其核心原则是:第一,在大学里面,学术研究、教师和学生学习都应当是自由的,即我们通常所称的学术自由和教学自由原则;第二,教学与学术研究相统一,即大学不仅有传承知识的功能,还具有探索高深知识的责任。进入20世纪,随着美国大学的兴起,大学的社会职能充实到大学的观念之中。威斯康星大学率先进行了深刻的改革,把教学、科研同直接为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这种办学模式被美国称为“威斯康星观念”。其观念中所包含的“教学、研究和为社会直接服务”,成为现代大学的三大社会功能。

  在中国历史上,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是在19世纪末期才逐渐出现的,官方认定的第一所现代大学是1895年建立的北洋大学。1898年,京师大学堂成立,它起初借鉴东京大学的模式。“五四”运动后,中国开始从学习日本转向学习美国和欧洲,并且开始致力于建立一种具有自治权和学术精神的现代大学。在这个过程中,最著名的人物是蔡元培,他提出了自己的大学观:大学肩负振兴民族的使命,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机构,大学要思想自由、兼容并包、教授治校。他将西方学术自由、大学自治、教授治校的大学理念的核心思想运用于北京大学的改造中,开始了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探索。

  尊重法律

  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法治维度

  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制度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灵魂’。哪里制度稳定,那里便一切稳定;哪里制度动摇,那里便一切动摇;哪里制度松垮,那里便一切松垮和混乱。”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要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要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要依法处理好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大学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大学内部的关系。

  大学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作为投资者、政府作为管理者,对大学具有领导权、调控权、监督权。大学要为国家服务,对政府负责,在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办学,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服务和智力支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政府要转变职能,在保证办学方向的前提下,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尽量下放办学自主权给学校。

  大学的职能之一就是社会服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离不开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可以借鉴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等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经验,探索建立董事会或者理事会制度,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同时,大学要对社会开放,大学的信息要对社会公布。

  《高等教育法》规定:大学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公共组织,大学是事业法人。建设现代大学制度,首先需要完善大学的法人制度,按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现代大学章程。其次需要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党委在现代大学制度中的地位和职能,明确校长的职能权限,按照大学章程依法有序行使。最后需要完善“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制度,要正确处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关系,在学术领域充分尊重教授在治学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试行党代表常任制,实行民主管理。

  尊重事实

  现代大学建设的哲学维度

  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长远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搞一刀切,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就是要求我们尊重事实,不能用一个标准去要求所有的大学,也不能强求所有的大学都办成一样的水平。中国的大学的种类很多,差别很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就要尊重各高校的发展实际,提倡因校制宜。

  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就是要求我们尊重规律,既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国家的现代大学制度,也不能急于求成。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在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前提下,必须统筹设计,分步骤、分阶段稳步推进,等试点高校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全面推开。

  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要求我们尊重实际,科学地分析中国目前高校的现实状况,科学地判断中国高校的未来发展。目前,中国已经出现很多新型的高校,比如以宁波诺丁汉大学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比如南方科技大学。另外,中国大学在校生的90%左右集中在地方高校,这也是中国高等教育的实际。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就要充分尊重这些实际,让所有大学共同为促进中国高等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而努力。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2011年3月14日《高等教育》周刊

    梁家峰,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挂职任内蒙古大学校长助理,先后担任《法理学》、《宪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等课程的主讲教师,担任马克思学院政治教育方向硕士生指导教师,现兼任北京高校学生工作学会副理事长、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秘书长、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学会副秘书长和全国高等师范院校学生工作研究会秘书长。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新视野》、《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中国教育报》等报纸和杂志上发表文章44篇,有的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摘编或转载,参编学术论著4本,参与或主持国家、省部和校级项目课题6项。先后获得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优秀团干部、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首都国庆60周年群众游行优秀工作者等荣誉。



-------- 相关新闻 --------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