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热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有人问我,红军长征与内蒙古有没有关系?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可是他又反问:长征没有经过内蒙古,那与内蒙古有什么关系?表面看似乎没关系,其实关系大着呢!
首先,我们讲一讲中国共产党与内蒙古的关系。内蒙古民族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关注中国民族问题的首要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呢?在中国共产党还没有成立之前,1920年12月1日毛泽东与蔡和森讨论建党问题时就提出:“帮助蒙古、新疆、西藏、青海自治自决,都是很要紧的。”[①] 这是中国的共产主义者第一次提出解决边疆民族问题的主张:“自治自决”,而蒙古问题还放在首位。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二大提出中国边疆少数民族问题的纲领:“蒙古、西藏、回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民主自治邦”;“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②]这是中国共产党制定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接着,1924年9月,陈独秀发表《我们的回答》[③]一文,驳斥国内有人对外蒙古革命的诬蔑;1925年3月,李大钊发表《蒙古民族的解放运动》[④]一文,赞扬外蒙古人民的革命。三位建党时的主要领袖,对蒙古民族问题发表如此重要的主张,意味深长。1925年9月,中共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蒙古问题议决案》[⑤],首先指出“我们应当注意内蒙古的工作”,分析了内蒙古的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提出“我们的党应当使蒙古人的民族解放运动与全中国的解放运动结合起来”,蒙汉人民联合起来,“反对共同的仇敌:大地主、王公、帝国主义者和军阀等,同时却不应当掩没蒙古人的民族利益。”1923年开始,党从培养蒙古民族干部入手开展内蒙古的工作,荣耀先、白海风、多松年、李裕智、乌兰夫、奎璧、吉雅泰等一批蒙古族青年,陆续加入了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他们是蒙古族第一代共产主义者,中国共产党的第一批少数民族党员。1925年初,在内蒙古地区建立了第一批党组织中共热河、察哈尔、绥远、包头工委,内蒙古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开辟工作的少数民族地区。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第一,值得深思。我把它比喻为:草原上升起了不落的太阳。
在全国大革命高潮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内蒙古革命斗争蓬勃发展,走在中国革命的前列。从此,内蒙古革命从局部发展到全局,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离开内蒙古,直至领导内蒙古革命走向最后胜利。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全国处在白色恐怖之中,内蒙古革命也进入低潮时期。但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低潮中领导内蒙古各族人民坚持斗争。中共中央对内蒙古革命发布了一系列指示、决定,并恢复党的组织,开展革命斗争,特别是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
1931年11月,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召开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了《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发表了《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告国内少数民族书》,[⑥]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⑦]这些文件中都讲述了民族问题,列入了党的民族政策。
大会指出:蒙古人、西藏人和云南、四川、贵州、广西、新疆、甘肃等省的各少数民族,历来“受中国(即汉族)皇帝、地主、官僚、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剥削和统治”;民国以来,这些少数民族不但没有得到民族自由与解放,反而受到军阀、地主、官僚、商业高利贷资本更加沉重的剥削与压迫,特别是代表中国地主资产阶级的国民党,对少数民族更是加紧压迫剥削与屠杀。决议案在深刻地揭示了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的共同命运和民族问题的阶级根源时指出:受帝国主义与中国军阀、地主、资本家压迫、剥削与屠杀的不只是少数民族的劳苦群众,还有汉族的劳苦群众;少数民族人民不只受帝国主义和中国军阀地主资本家的压迫剥削,而且还受民族内部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少数民族内部的统治阶级往往还是帝国主义、中国军阀、地主、资本家剥削压迫少数民族劳苦群众的工具。决议案庄严声明“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而主张他们的彻底解放”,实行各民族一律平等,实现各民族联合起来共求解放。决议案宣布了苏维埃政府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主张和政策,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中规定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直到离开中国而独立的自决权;少数民族与汉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国苏维埃政权帮助少数民族反对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和一切地主资本家的革命斗争及民族解放运动;苏维埃政府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力,提高文化程度,培养与提拔少数民族干部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各民族“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回、藏、苗、黎、高明人等,凡是居住中国地域内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1934年1月22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阐述了“苏维埃的民族政策”。[⑧]指出:“争取一切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环绕于苏维埃的周围,增加反帝国主义与反国民党的革命力量,使一切被压迫民族得到自由与解放,是苏维埃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分析了“国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如蒙古人、西藏人、新疆缠回、甘肃回民、高丽人、安南人、苗人、黎人等等,都受着中国历来封建皇帝与封建军阀的剥削和统治……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自己内部的统治阶级,如王公活佛、喇嘛、土司等,与英日帝国主义及国民党军阀相结合,使这些民族的广大劳苦民众遭受更加厉害的压迫与剥削,或者他们……直接投降于帝国主义,引导帝国主义迅速地殖民地化这些区域(如西藏、内蒙),更进一步地掠夺民众,这是少数民族过去与现在生活的实质。”毛泽东十分精辟地指出:“民族的压迫基于民族的剥削,推翻这个民族剥削制度,民族的自由联合就代替民族的压迫。然而这只有中国苏维埃政权的彻底胜利才有可能,赞助中国苏维埃政权在全国范围的胜利,同样是各少数民族的责任。”他盛赞“共同的革命利益,使中国劳动民众与一切少数民族的劳动民众真诚地结合起来了。”毛泽东的这些论断,在即将开始的红军长征中得到了验证。
这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十多年的探索中,对中国民族问题认识的深化,也是在红军长征前对中国民族问题提出的基本主张。在这里,我们再次点明,在毛泽东和中央谈到少数民族的时候,蒙古族仍然列在首位,可见蒙古民族在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的心目中有多么重要!
1934年10月,红军开始长征以后,先后经过的湘、黔、滇、川等省,这里是少数民族最多的地区,中国共产党宣讲党的民族政策,张贴民族政策布告,尽心开展民族工作,在少数民族中产生了巨大影响,发挥了特殊的作用。红军二渡乌江、四渡赤水、渡过金沙江、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爬雪山、过草地,等等,都与少数民族热情交往、交流,得到他们的大力帮助,发生了许多动人的故事。刘伯承将军与四川大凉山彝族首领小叶丹“歃血为盟”,也称“彝海结盟”,这是生动的一例;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现有两万多蒙古族同胞,他们也津津乐道红军长征的故事。
1935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毛儿盖召开会议,作出《中央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的政治形势与任务的决议》,其中专门制定了“关于少数民族中党的基本方针”,[⑨]明确指出:“争取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与中国苏维埃政府领导之下,对于中国革命胜利前途有决定的意义”,而且重申了党和中国苏维埃政府的民族政策,特别强调“红军主力到甘陕青宁等区域后,对回、蒙民族须作更大的努力。”对于少数民族工作在中国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作了极其重要的结论,而且认为回、蒙民族工作成为开展少数民族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方向。
10月19日,中共中央和红军陕甘支队到达陕北吴起镇以后,中央红军主力行程二万五千里、纵横11个省的长征胜利结束。1936年2月至7月,红一方面军先后进行了东征和西征,将陕甘根据地扩大为陕甘宁根据地。从此,内蒙古革命、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在党中央、毛泽东主席的直接领导下,开始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中央很快着手开展内蒙古的工作。1935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开展抗日反蒋运动工作的决定》,其中指出:“加强少数民族的工作,特别是蒙古人民中的工作,发动他们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掠与汉人官僚军阀的奴役,同他们一切的反日反汉奸军阀的武装队伍订立作战协定。”[⑩]
12月20日,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发表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11]简称毛泽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他以高度的热情,旗帜鲜明地大声疾呼:“亲爱的内蒙古全体民众们!现在我们是处在全世界大变动的关头。你们是甘受日本帝国主义及中国军阀的宰割,作他们的炮灰而趋灭亡;还是乘机奋起,努力图强,以争得至尊的蒙古民族在全世界民族中享有完全平等的地位!二者必居其一,望速择之。”
首先,他透彻地揭露日本帝国主义“正在用各种欺骗手段,假借‘大蒙古主义’,来达到占领蒙古的整个土地财富,奴役整个内蒙古人民的目的”,同时把内蒙古的土地作为战场,把内蒙古人民当作炮灰,“以达到它进攻中国苏维埃人民共和国,进攻外蒙古人民共和国及苏联,并最后消灭蒙古民族的目的”。“内蒙古民族达到了空前未有的危机。”
其次,他尖锐地揭露蒋介石国民党军阀对蒙古民族的压迫政策,指出以蒋介石为首的中国军阀“把内蒙古整个的区域划为行省,驱逐蒙古民族于黄河以南,阴山以北”,而且指使井岳秀等小军阀,“不断的占蒙古民族的牧地、盐池,企图逐渐消灭蒙古民族,作日本帝国主义的清道夫,加速内蒙古民族之灭亡”,深刻地揭示了蒙古民族在国内的处境和面临的严重危机。
第三,他诚恳地指出:“中国红军战斗的目的,不仅是把全中华民族从帝国主义与军阀的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同样的要为解放其他的弱小民族而斗争,首先就是要帮助解决内蒙古民族的问题。我们认为只有我们同内蒙古民族共同奋斗,才能很快地打倒我们共同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蒋介石;同时相信,内蒙古民族只有与我们共同战斗,才能保存成吉思汗时代的光荣,避免民族的灭亡,走上民族复兴的道路”。
为此宣布:
一、原内蒙古6盟24部49旗、察哈尔和土默特2部、宁夏3特别旗之全域,不论设县与否,一律归还内蒙古人民,“作为内蒙古民族之领土”,要撤销国民党于1928年在内蒙古设置的热河、察哈尔、绥远三个行省及其行政组织,“其他任何民族不得占领或借辞剥夺内蒙古民族之土地”。
二、内蒙古人民只有“自己才有权利解决自己内部的一切问题,谁也没有权利用暴力去干涉内蒙古民族的生活习惯、宗教道德以及其他的一切权利”。对于蒙古民族解放的最基本的权利,重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中的基本主张,“内蒙古民族可以从心所欲地组织起来,它有权按自主的原则,组织自己的生活,建立自己的政府,有权与其他的民族结成联邦的关系,也有权完全分立起来。”而且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对待民族问题的彻底鲜明的立场宣布:“总之,民族是自尊的,同时,一切民族都是平等的。”
三、对于内蒙古地域范围内的汉族、回族、满族及其他各民族,根据民族平等的原则,发展民主主义,与蒙古民族享受同等的待遇,享有使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以及信仰、居住等自由。这也是蒙古民族得以解放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毛泽东最后恳切地指出:“总之,只要你们真认识到蒙古民族解放的必要,不愿做亡国奴,有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与蒋介石等中国军阀的决心,那不管你们的领导者是王公贵族或平民,我们都可以给你们以善意的实力的援助。蒙古民族素以骁勇善战见称于世,我们相信你们若一旦自觉地组织起来,进行民族革命战争,驱逐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国军阀于内蒙古领域以外,则谁敢谓成吉思汗之子孙为可欺也。”
紧接着,于12月23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军事战略问题的决议》中提出:“把蒙回两族(首先蒙古)反日反中国统治者的斗争提到武装斗争的程度,并把他们的斗争同我们的斗争直接结合起来”。[12]
这是红军长征实践中,毛泽东、中共中央对内蒙古革命、蒙古民族解放的深入思考。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以后,提出纲领性的宣言,而且放在民族工作的首位作出战略部署。从此,内蒙古革命,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在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直接领导下,从革命低潮逐步走向高涨,直至取得最后胜利。
毛泽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的发表,很快,长征宣言书传到了内蒙古,长征宣传队到达了内蒙古,长征播种机开到了内蒙古,内蒙古革命、蒙古民族的解放斗争进入了一个高涨的新阶段。
伊克昭盟是中央开展蒙古民族工作、内蒙古工作的切入点。在大革命时期,伊盟是蒙古民族解放运动最兴盛的地区之一,特别是锡尼喇嘛领导的乌审旗鄂尔多斯风暴,是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发动的民族解放运动最成功的实验。在这里,建立人民革命党乌审旗党部、人民政权和人民军队,实行了一系列革命政策,与进攻乌审旗革命根据地的陕北军阀进行了两年多时间的武装斗争,红旗不倒,声誉大振。1929年2月,锡尼喇嘛这位蒙古族杰出的民族民主革命家被叛徒枪杀而牺牲。他生前曾对部下说:“我们的朋友在南方”。他还派人与中共陕北特委联系合作问题。1959年,中共原陕北特委书记刘澜涛证实,1927年冬或1928年,同锡尼喇嘛有过联系,他是从库伦(外蒙古乌兰巴托)回来的革命喇嘛。中共陕北特委和陕北红军也积极开展蒙古工作,1934年曾组织蒙汉骑兵游击支队,活动在陕北与伊盟交界地带。
1936年红军西征后,毛泽东于5月间致信在伊盟乌审旗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盟克耳记(即孟克乌力吉)[13],提出:蒙族内部事务,应由蒙族自己解决,国民党绥远政府不得借此挑拨离间;愿与蒙族人民团结一致,以实力援助其解放;蒙人自己组织政府,有应用自己语言文字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坚决反对日本侵略内蒙及国民党官员的欺凌压迫;将长城沿边各地如柠条梁等地划为通商地区,增进汉蒙商业的发展;愿与蒙族联合一起,缓急相助,共同打倒公敌。[14]6月间,毛泽东、周恩来3次致电红军西征军总指挥彭德怀等,指示陕北沿边战事和伊盟蒙民工作。同时成立中共蒙古工作委员会,与红军一道,沿伊盟南部靖边、定边、安边地区,大力与蒙古族各阶层联系,张爱萍、高岗等领导人,先后与乌审旗蒙古族上层人士奇国贤[15]、奇金山[16]以及锡尼喇嘛的部下王悦丰[17]等拈香结拜,成为结盟兄弟,犹如刘伯承与小叶丹“彝海结盟”,也堪称“蒙原结盟”。随即,田万生、曹动之、徐子猷、杨彩彬等,带着蒙译毛泽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深入乌审旗、鄂托克旗开展上层工作,通过上层深入下层,取得蒙古人的信任。先后成立了中共乌审旗工委、鄂托克旗工委;在三边成立了蒙民招待所,毛泽民负责接待工作。乌审旗工委书记田万生带领45名蒙古族牧民赴延安参观,毛泽东、朱德热情接见。红军将从宁夏军阀马鸿逵手中夺回的伊盟盐池归还鄂托克旗;调解乌、卾两旗积怨多年的边界矛盾,得到和解,这在蒙古人中的反响强烈。同时,神木、府谷特区向札萨克旗、郡王旗、准格尔旗开展工作,传发《对内蒙古人民宣言》,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中央从伊盟入手开创蒙古民族工作的战略部署,取得了初步成效,打开了局面。应该说,这是红军长征与内蒙古非同小可的关系。
在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不久,大青山以北乌兰察布草原上,于1936年2月21日发生了百灵庙军事暴动。1935年冬,曾发动百灵庙内蒙古高度自治运动、时任百灵庙“蒙政会”秘书长的德王投靠了日本侵略者,1936年2月12日,日本人操纵德王成立了伪蒙古军总司令部,公开投日。“蒙政会”任职的进步人士、秘密党员以及“蒙政会”保安队官兵,在中共党员乌兰夫、纪松龄等政治工作和红军长征胜利的影响下,于当年2月21日举行军事暴动,给德王投日叛变反戈一击,毅然宣布武装抗日。这支部队被绥远国民党傅作义整编为绥远蒙旗保安总队,乌兰夫、白海风、纪松龄等一批共产党员,掌握了部队的领导权,组织武装抗日。国共合作后,蒙旗保安总队被国民政府军政部先后整编为蒙旗独立旅、新编陆军第三师,白海风任旅长、师长,乌兰夫任部队党委书记。是时,中共中央在该部成立了军政委员会,白海风总负责,乌兰夫任政治委员,纪松龄任军事委员、副师长;白海风、乌兰夫是中共绥蒙工委委员。他俩应召回延安,受到毛主席接见,并接受指示。这支部队一直在晋、陕边界及伊盟坚持抗日救亡斗争,保卫陕甘宁边区北方门户,中央赞誉它是蒙古民族最大的抗日武装。
同时,在延安创办了“蒙古文化促进会”,建造了成吉思汗纪念堂,国共合作支持伊盟盟长沙王奉移成吉思汗灵榇到后方,创办延安民族学院,培养了大批蒙古族干部等等。这些都是延续长征精神,解决蒙古民族问题的重大措施。
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在全面抗战的新形势下,继续探索解决内蒙古民族问题的长征途径。1938年10月,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团结中华各民族,共同抗日图存的民族问题总方针,允许少数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有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在共同抗日的原则下,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国家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构想。1940年中央制定《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形成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框架。再经过实践考查,1945年中共七大确定了民族自治的基本方针。抗战胜利后,乌兰夫按照中央的方针,在内蒙古创造性地进行了民族区域自治的伟大实践,取得了成功,成立了内蒙古自治政府,为中国以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创造了经验,开辟了道路。这也是红军长征精神,鼓舞内蒙古人民在内蒙古革命、蒙古民族解放的长征路上,走向胜利。
[①] 《毛泽东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页。
[②]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 版社1982年版,第74、78页。
[③] 《陈独秀文章选编》(中),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576页。
[④] 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69页。
[⑤]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419页。
[⑥] 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169页。
[⑦] 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166页。
[⑧] 苏维埃中国》第二集(1935年印行),中国现代史资料编辑委员会,1957年根据苏联外国 工人出版社的版本翻印本,第286页。
[⑨] 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83页。
[⑩] 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第319页。
[11] 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来》(上),第732页。
[12] 《毛泽东军事文集》第一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416页。
[13] 盟克耳记是锡尼喇嘛革命队伍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27年8月,在内蒙古人民革命党乌兰巴托特别会议上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委员长,年底回到乌审旗,协助锡尼喇嘛坚持斗争;锡尼喇嘛牺牲后,他在乌审旗主持召开内蒙古人民革命党部分领导人会议,采取应对措施。乌审旗在革命低潮形势下,与旗王爷达成妥协,当时具有一定的实力和影响。
[14] 转引自《毛泽东年谱》上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546页。
[15] 1936年初,红军二路骑兵团司令兼政委张爱萍、中共陕北党的负责人高岗以及曹动之、吴亚雄、田万生等与乌审旗上层奇国贤拈香结拜,成为结盟兄弟。
[16] 1936年秋,高岗、曹动之与奇国贤的堂兄奇金山拈香结拜,成为结盟兄弟。
[17] 1936年11月,赵通儒与锡尼喇嘛部下王悦丰拈香结拜,成为结盟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