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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处长武元平: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2022-12-30    文字: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单独成章进行一体部署,把三者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统筹推进,更加突出了教育的基础性、 战略性支撑地位,更加明确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目标要求,更加彰显了教育是影响国家未来的战略性事业,为新时代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我校承载着全区2400多万人民的期望与重托,在推进教育、科技和人才“三位一体”的高水平创新体系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财务人员要立足本职工作,打造规范高效财务红管家,将对党的忠诚信念转化为推动学校事业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一、深化综合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改善学校整体办学条件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大学“育人”的核心任务,深化综合改革和内涵式发展,改善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建设一流育人环境,是当前学校财务主要工作。

一是按照“全口径预算”“三年滚动预算”“先有项目,后有预算” 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校内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出台《内蒙古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大学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改革校内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费使用效益。加大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统筹力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改革校内资源配置方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出台《内蒙古大学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运行支出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科学合理配置院校两级财力资源,提高学院在办学过程中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预算拨款定额标准,提高本科生培养费拨款,调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助研津贴。二是逐步“建成全方位、 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全面预算管理有机融合。三是积极筹集资金,加快推进留学生及研究生楼建设,提高研究生学习生活条件;实施一批本科生实验室、多媒体教室改造项目,大力改善本科生教学条件。

二、开源与节流并举,统筹学校各类经费使用,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 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作为一所地方高校,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依靠人才。2022年11月28日,学校党委书记刘志彧、常务副校长武利民在《内蒙古日报》发表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一文指出:内蒙古大学要“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育服务,精准打造一流师资队伍。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扩大师资队伍特别是理工科教师队伍规模,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环境,将内蒙古大学打造成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和原始创新策源地”。 为支持引育高端人才,强化办学人才支撑,必须开源与节流并举,充分做好经费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拨款的资金来源主渠道作用,积极沟通自治区人民政府,提高生均拨款标准,增加“双一流”建设等专项经费投入。经过多年的积极呼吁,在学校领导的不懈努力下,自治区财政已同意在2023年预算中增加生均拨款1亿元,全力支持我校人才引育工作。二是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构建多元化增加收入模式,稳步提高学校研究生招生规模,适度提高本科生招生规模,增加教育事业收入;发挥学校在自治区的品牌优势,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增加办学收入;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地经济发展战略,密切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积极提高横向项目科研收入。三是统筹发挥各类资金的作用,加大“部区合建”“双一流”建设等专项资金在人员经费方面投入力度,从而确保学校人才引育工作正常开展,现有人员待遇逐步提高,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增强,顺利实现学校确定的“十四五”期间人才引进目标;系统梳理历史项目,最大程度盘活沉淀资金;修订《内蒙古大学学费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学费收费管理,加大欠费催缴力度,提高缴费率。

三、着力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政策在我校落地见效,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工作氛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升科技投入效能,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近些年,国家及自治区不断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学校科研收入逐年增长,科研经费收入已持续多年超过1亿元。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出台《内蒙古大学关于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确保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政策接得住、管的好、能见效。进一步落实科研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和承诺制,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科研经费使用机制,精简预算编制科目,下放预算调剂权,简化预算调剂程序,扩大经费使用包干制实施范围,改进结余资金管理;增加科研财务助理岗位,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简化报销手续,下放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完善图书购置与登记制度;在南校区综合服务大厅设立财务报账点,设立财务统一服务电话,为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过程提供更加方便服务。

 (编辑: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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