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根据学校党委安排,2015年1月7日,在学术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我校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宪法精神。我校法学院副教授赵珺瑛作题为《推进宪法实施与法治中国建设》的辅导报告。
我校党委书记朱炳文主持学习会议。
朱炳文书记总结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学习宪法、崇尚宪法、敬畏宪法,依宪执政、依宪行政、依宪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