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主办的“北疆楷模”于海俊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举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王红凌,我校党委副书记李秀良、纪委书记张利平、副校长高光来及全校科级以上干部、师生代表等250余人参加报告会。
报告会上,播放了纪录短片,于海俊同志生前同事、妻子及记者等4位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满怀深情地介绍了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将于海俊同志32年如一日,舍小家、顾大家,全身心投入林业事业,直至奋斗到生命最后一息的感人事迹呈现在听众面前,让现场师生多次动情流泪,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报告会现场
于海俊是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林业局副局长、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今年6月19日,于海俊在扑救森林雷电火灾中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6岁。于海俊被林区人称为专家型领导干部。他带领科研团队累计完成重大林业工程项目100余项,参与编制国家森林工程标准4项,完成林业科研课题10余项,撰写学术论文20余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推动林业改革、促进林区发展的具体行动,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他牺牲后,各级组织在调查中发现,他虽多次承担国家林业局和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重大项目,但没有一例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举报和负面反映,从没有在项目建设中为亲朋好友打招呼,更没有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于海俊牺牲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追授他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




报告团成员分别作报告

报告会现场
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现场师生中引起了热烈反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刘志中说,于海俊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深受感动,也备受鼓舞。于海俊同志把一生献给了那片林海,把青春与事业奉献给了那片热土。英雄已逝,其志长存。我们要学习英雄的奉献精神、拼搏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工作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哲学学院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潘兆云博士表示,于海俊同志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心头,落在实处,以身作则,无私奉献,忘我奋斗,以身报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履行了“守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职责,他是伟大的兴安之子,他是光荣的“北疆楷模”。我们要以于海俊同志为榜样,学习他无私奉献的光辉人格、拼命三郎的工作态度、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以身许国的伟大实践,为建设亮丽内蒙古添砖加瓦,为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力量。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韩习说,通过记者、同事、战友、亲人对英雄的生活和工作的回顾以及他们满怀深情的讲述,为我们还原了一个工作谦逊、待人亲和、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时代英雄的形象。无数的细节让我深深感动,也几度哽咽,平凡之处足见伟大,正是在生活中不求名利,在工作上一丝不苟,对组织绝对忠诚,对自己有些严苛的为人处事原则,让于海俊英雄成为真正的“北疆楷模”。他用他短暂的一生给我们上了一堂最生动的政治课,我想这堂课的主题就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活动合影
本次报告会也是我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和形势政策报告会,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