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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张志忠教授被自治区公安厅聘为第五届特邀监督员2018-11-23    文字:社会科学处

 

11月19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举行第五届特邀监督员聘任仪式,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共聘任45名特邀监督员,任期5年。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社会科学处处长、内蒙古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张志忠同志,继第三、第四届后又被聘为第五届特邀监督员。

公安机关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是为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和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密切公安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以及监督工作相关规定而开展的。

公安厅特邀监督员的职责是主要通过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反映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评议,宣传、推介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先进事迹等方式,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情况。

为了做好全区公安机关特邀监督员工作,公安厅专门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聘任第五届特邀监督员的通知》,要求传达至全区全体公安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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