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家评审会在学术会议中心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评估专家组成员有: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王健教授,黑龙江大学副校长董玉庭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教授,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寿文教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行政审判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王旭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马迎春。


评审会现场
评估会议由我校法学院院长丁文英教授主持,我校副校长高光来教授应邀出席评审会、法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学科方向负责人以及法律硕士学生代表等30余人参加评审会。高光来副校长对与会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强调了本次学位点评估的重要意义,并诚挚希望各位专家为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建设和发展多提宝贵意见。丁文英院长向评估组专家详细汇报了内蒙古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目标与标准、培养的基本条件、培养机制建设以及培养优势及特色等内容。汇报全方位展示了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成果,同时也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

我校高光来副校长致辞

我校法学院丁文英院长主持会议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王健教授发言

黑龙江大学副校长董玉庭教授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主任张生研究员发言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洪冬英教授发言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寿文教授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行政审判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王旭军发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马迎春发言
听取汇报后,专家组成员与参会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针对法律硕士实践导师的遴选标准与作用发挥、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过程中理论与实践能力的结合、法律硕士培养的民族与地区特色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终,评估组专家一致认为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培养目标明确,师资队伍结构合理,课程体系完整,具有鲜明的地区与民族特色,能够全方位促进法律硕士人才发展,评估结论为合格。
我校将以本次合格评估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课程结构体系,加大法律硕士实务能力的培养,不断推进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建设更好发展。

合影合念